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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证》的办理


领证应提交的材料、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省机电办签发)

  一、领证材料:

  1、网上打印已批准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盖进口用户公章;

  2、市机电办出具的书面审查意见表原件(省属企业不需提供);

  3、货物进口合同、代理进口协议等。申请新机电产品时暂未提交的,领证时需一并提交;

  4、进口用户的委托书(进口用户需委托他人代领许可证时出具);

  5、领证人身份证(领证时出示)。

  二、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外经贸厅配额许可证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省外经贸大厦四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20-38819093。

  东莞市的进口用户直接到东莞市机电办领证。领证地址:

  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联系电话:0769-2281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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