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PA附件列明内地服务业18个行业对香港和澳门开放,降低了服务业准入条件,将为香港和澳门带来众多商机。以下是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近期收到的企业关注的主要问题:
问:香港、澳门投资者拟到广东省投资服务业,可向哪个部门查询有关信息?
答:可向拟投资设立企业所在地的外经贸主管部门以及服务业18个行业所涉及的主管部门查询。
问:香港、澳门投资者选定投资服务业项目后,可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和递交申报材料?
答:可向拟投资设立企业所在地的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递交申报材料。
问:香港、澳门投资者投资的服务业项目由哪个部门审批核准?
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包括投资服务业项目由各级外经贸部门按权限分级审批核准;其中如规定需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先立项的,需先报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然后合同、章程报外经贸部门审批。
问:广东省各地可向香港、澳门投资者提供什么投资便利措施?
答:广东省各地均设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等,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也有很多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申请设立企业的全程服务。
广东省外经贸厅承诺,对香港、澳门投资者申请投资的服务业项目,申报材料完备的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或核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海关广东分署与香港海关商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内地与香港海关统一格式的载货清单,来往内地与香港的货车司机或陆路运输公司只需填写一次载货清单,便可分别提交两地海关通关。深圳、拱北海关正积极配合总署与香港方面研究制定两地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制度,使内地海关通过与香港发证管理机构联网,为内地海关快速、准确认定从香港进入到内地货物的原产地提供了业务及技术保障。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大厅都将设有“港澳人士申办个体工商户专办窗口(绿色通道)”,为港澳人士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
问:香港、澳门投资者申请投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需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设立企业的请示或申请函;
(2)拟设立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外资企业申请表;
(3)如需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先立项的,则提供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通知书”;
(5)拟设立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名单。或拟设立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
(6)投资者的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或以自然人投资的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允许以独资形式投资服务业的,提供符合“香港公司定义”的证明文件;
(7)需要进口的设备清单;
(8)拟设立企业的场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9)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问:香港、澳门投资者的投资服务业项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还需到哪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答: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投资者领到由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后,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手续,到税务、外汇、开户银行、海关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