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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


  五、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加快发展对外直接投资

  推动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开展国际化经营。依托我省纺织、服装、家电、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到有一定投资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并形成若干个关联度高,上下游一体化的境外广东企业园区。重点扶持我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技术已达到世界领先或较为先进的水平的国内企业,建立境外研发中心,进入高端市场。支持企业通过新建、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重组、联合等多种方式,获取资源开发权、国际知名品牌、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进一步推进赴港澳投资便利化,在继续巩固现有的商贸合作、物流合作和劳务市场的基础上,寻求深度合作的空间,使港澳成为广东企业“走出去”的桥梁。

  (二)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水平

  重点鼓励企业承揽附加值高、影响力大的电力、交通、电信、建筑等基础设施项目,增强工程带动技术、成套设备、大型装备出口的能力。以设计咨询为龙头,培育和推动设计咨询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走出去”,从上游带动承包工程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推动带资承包、买方信贷、项目融资,探索以BOT、置换资源等方式承揽境外工程项目。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

  (三)拓展对外劳务合作空间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深度开发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提高对外劳务市场的多元化水平。优化外派劳务人员结构,扩大海员、医护人员、IT、厨师等高素质人员在外派劳务中的比例。

  (四)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

  加强境外的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合作,推进大型合作项目,重点投资境外煤炭、矿产、石油、渔业等领域,建立一批境外资源和能源开发基地,缓解我省资源和能源紧缺的矛盾。促进境外农业资源的开发合作,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综合开发。

  (五)完善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扶持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长效机制和体系,从境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工程保函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激励。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民营企业人员外派存在的问题,扩大企业内部资金跨境流动的自由度。加强与有关银行、保险机构的沟通,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积极为企业“走出去”项目和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机构的作用,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管理制度,加快境外中资商会组织建设,维护正常经营秩序。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驻外各使领馆经商处(室)的联系,不断为省内企业提供各国和地区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市场状况和企业资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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