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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发展“十一五”规划


  七、创新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的体制和机制

  (一)建立高效和谐的政务环境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建立和完善地方性外经贸政策法规体系,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形成有利于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促进外经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推进外经贸领域的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关贸、税贸、检贸、汇贸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加快加工贸易管理部门间的联网步伐,建立我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将加工贸易外经贸审批管理系统、海关联网监管系统实施联网,并逐步实现与海关、税务、外汇、检验检疫部门的统一联网;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和投诉机制,推进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二)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

  围绕外经贸发展目标,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从以速度、规模指标为主向效益、质量、环保、节能、安全、社会责任等综合指标转变,更加注重外经贸发展的质量、结构和综合效益,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对珠三角地区,外贸发展强化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加工贸易增值率、一般贸易中出口产品的附加值、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出口数量、先进设备和关键适用技术进口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价;吸收外资强化对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所占比重、新增就业、技术外溢、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土地节约利用、资源能源节约、环境影响等符合科学发观要求的绩效考评。对东西两翼和山区,重点考核增长速度。

  (三)建立和完善外经贸发展促进体系与机制

  完善外经贸发展的政策导向,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促进政策,建立我省外经贸发展的长效促进体系与机制。在省现有各项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争取设立我省外经贸发展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转变外经贸增长方式的要求,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的产品出口;支持出口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技术改造、出口产品质量国际认证和检验;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措施规避收汇风险,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和引导各地市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重点市场,进行境外投资;建立和完善出口商品展会、外贸信息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体系;注重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倾斜支持,促进我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

  (四)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建立进出口商品预警监测系统,分产品、分期限对重要商品进行进出口预警监测分析,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机构的协调,建立外经贸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告名单制度,整顿低价竞销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对外贸易秩序。规范与加强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管理和对外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中介组织的优势,为企业开展服务,强化行业自律,维护经营秩序,优化贸易环境。

  建立规范的协助解决各类国际贸易纠纷制度,对我省企业有违国际通行规则的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并敦促纠正,维护我省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加强对国外贸易救济案件的应诉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应对各类国际贸易摩擦,同时做好产业损害调查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我省的产业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外经贸人才队伍的建设

  通过创新外经贸人才引进机制、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和人才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一支有较高层次行政管理和涉外法律知识、对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分析判断能力、通晓世贸规则的机关人才队伍;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观念新、复合型的新型招商引资和外经贸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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