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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信息专题
纺织品出口招标许可数量转受让操作指南
招标中标数量转受让操作办法
第一种情况 如受让企业有受让类别的投标资格,并已安装“电子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一期系统”)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二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二期系统”)
1.转让企业在“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中,填写并发送“转让申请”。
2.受让企业在“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中,填写并发送“受让申请”。
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招标办公室收到转、受让企业双方的电子申请数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做技术处理。
4.三个工作日后,转、受让企业可在“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中发送“电子数据查询”,并接收反馈,查看转受让数据的受理情况。
第二种情况 如受让企业有受让类别的投标资格,但未安装“电子招标一、二期系统”
1.受让企业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www.ec.com.cn)的“中国纺配”→“指南”栏目中下载电子招标一、二期系统(下载网址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并按操作说明进行安装。
如有问题可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部(电话:010-67870108),或该中心在各地代表处或分部(参见附件三)。
注:安装电子招标一、二期系统不另行收费。
2.受让企业安装好电子招标一、二期系统后,将《关于添加受让资格的申请》(参见附件五)和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传真至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招标办公室(传真:010-67719297)。
3.转、受让企业下载“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转受让调剂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参见附件四),按要求分别填写“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正本邮寄至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02室,邮编:100021。
注:如是已交使用费转受让,转让企业还需请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出示“该企业有剩余数量未签证的证明”,并将证明文件正本邮寄至招标办公室。
4.招标办公室收到“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做技术处理。
5.三个工作日后,转、受让企业可在“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中“发送配额余额查询”,查看转受让数据的受理情况。
第三种情况 如受让企业没有受让类别的投标资格,但有其它类别的投标资格,并已安装“电子招标一、二期系统”
1.转、受让企业下载“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参见附件四),按要求分别填写“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正本邮寄至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招标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02室,邮编:100021。
2.招标办公室收到“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做技术处理。
3.三个工作日后,转、受让企业可在“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中“发送配额余额查询”,查看转受让数据的受理情况。
第四种情况 如受让企业无任何类别的投标资格
操作办法同以上第二种情况。
第五种情况 受让再转让
操作办法同以上第三种情况。
另外,如转让企业未找到受让企业,或受让企业未找到转让企业,可下载“转受让调剂申请表”(参见附件四),按要求填写,并传真至招标办公室(传真:010-67719297),招标办公室尽可能帮助企业调剂。
附件一:电子招标一期系统下载网址
附件二:电子招标二期系统下载网址
附件三: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驻各地代表处服务联系方式
附件四: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转受让调剂申请表
附件五:关于添加受让资格的申请(参照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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