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北江中下游,地处珠江三角洲与粤北山区的结合部。从清远市区出发,
30分钟车程到广州、60 分钟车程到佛山、90分钟车程到深圳。全市形成了以京珠高速、广清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道106、107、323
线为主干线, 京广铁路为主动脉,大、小北江为主航线,清远火车站、清远客货汽车总站、清远港为主枢纽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与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联成一体,
已经完全融入珠三角“一小时生活圈”,成为接纳港澳台和珠三角辐射的最前沿。相距仅28公里的新白云国际机场于今年8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后,清远市形成了发达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清远市又有粤、湘、桂“三省通衢”之称,南接广州、北界湖南、西邻广西,境内铁路、公路、水路直通内地各省,是广东与内地各省连接的重要经济走廊,是珠三角、港澳台以海外企业通向内地市场的重要门户,是向“大珠三角”和
“泛珠三角” 发展的首先桥梁。
在新形势下,清远市再接再厉,进一步掀起了交通建设的热潮。广州至清远全程高速公路、英佛一级公路、银英公路改造、清远大道、北江三桥等重点交通公路建设项目将在2004年底全面建成通车,清远市的交通将越来越便捷。
清远市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环境综合指数在广东省名列前茅。中心城市建成面积已达33平方公里,一河两岸环境优美,一座花园式江滨城市已初具规模。清远市的投资硬环境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配套。邮电通讯水平超前发展,达到发达地区水平,用水、用电充足有余,价格低廉。清远市招商引资的载体和发展环境不断完善。2003
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清远经济开发区和清远生态工业园的基础上整合设立了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内山清水秀,环境优雅,各功能小区如颗颗明珠镶嵌在葱茏的林海之中,有效地把保护生态环境与工业开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确保生态环境的原始风貌与现代工业发展达到和谐、独特的统一。
清远市的投资软环境也日臻完好,投资政策越来越完善。200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优惠投资的政策性文件,2004年初,又对这些政策性文件进行重新修订,使招商引资“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服务一优再优”,清远市已经成为投资低成本的“洼地”,招商引资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不断提高。
为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清远市致力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最便捷、最周到、最优质的服务,实行“一栋楼办事,一个口受理,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外来投资兴办项目的咨询、登记备案、审批、发证等的服务。除国家明文规定的外,各部门不能增加审批环节和报批资料
, 做到“公正、廉洁、优质、高效”。
属国家产业政策的一般竞争性项目及非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投资者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项目登记备案后,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环保、消防、卫生防疫、计生等部门依法加强后期跟踪服务。涉及特殊行业(易燃易爆、公众聚集场所和娱乐场所)的新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按照国家对消防、环保的有关要求,由消防、环保部门审核建设方案,在投产之前必须报请消防和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在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后才能正式生产。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凡属清远市审批权限范围审批的投资项目,一切办事程序从快从简,对手续齐备的,受理机关在收到项目申请表或基建审批事项等文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批复;在收到合同、章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批复;对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要向申请者说明具体理由。
设立投诉电话。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外商、外地投资者的投诉,并做好各种协调工作,热情为外来投资者排忧解难。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1、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发放登记备案证。登记备案申请实行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种方式,由投资项目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2、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包括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及批准证书的核发;
3、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及市属内资工商企业登记注册;
4、办理法人代码证及税务登记、外汇登记、海关注册;
5、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设施、临时建筑等审批;
6、消防系统工程报建及工程竣工验收;
7、建筑物人防设施的审批;
8、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发证;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报审;
10、商品房屋产权鉴证、登记;
11、户籍落户登记等。
更多清远市的投资环境:http://qywjm.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