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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粤港经贸合作新机遇
——简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简介: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这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以及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作出的特殊安排。CEPA的签署标志着中国昨晚主权国家与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暂新的历史时期。
为了帮助从事经贸工作的广大朋友尽快了解和熟悉CEPA的内容,广东外经贸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编写了《粤港经贸合作新机遇》一书,希望能进一步加快落实好CEPA,促进粤港经济的不断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