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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粤港经贸合作新机遇



CEPA粤港经贸合作新机遇
——简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简介:

   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这是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以及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作出的特殊安排。CEPA的签署标志着中国昨晚主权国家与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暂新的历史时期。

  为了帮助从事经贸工作的广大朋友尽快了解和熟悉CEPA的内容,广东外经贸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编写了《粤港经贸合作新机遇》一书,希望能进一步加快落实好CEPA,促进粤港经济的不断合作。

本书封面



目 录

序一/梁耀文

序二/陈广汉

第一章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内容

  一、《安排》的目标和原则
  二、有关货物贸易的内容
  三、有关服务贸易的内容
  四、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
  五、《安排》的执行
  六、《安排》的进展

第二章 零关税对粤港贸易投资合作的影响

  一、对粤港贸易合作的影响
  二、对粤港投资合作的影响

第三章 内地开放服务业对粤港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一、管理咨询
  二、会展服务
  三、广告
  四、会计服务
  五、建筑及房地产
  六、医疗及牙医
  七、分销服务
  八、物流服务
  九、旅游服务
  十、视听服务
  十一、法律服务
  十二、金融

第四章 贸易投资便利化对粤港经济融合的影响

  一、贸易投资促进
  二、通关便利化
  三、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四、电子商务
  五、法律法规透明度
  六、中小企业合作
  七、中医药产业合作

附录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文本

附录二 名词、术语解释

编后语/黄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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