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外经贸管字〔20084

 

关于安排广东第二批供港活猪自营出口

注册养殖场供港活大猪配额的通知

 

各有关市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为第二批获得供港活猪出口经营权注册养殖场下达出口配额的通知》(商贸函〔20087号),为保证香港市场的正常供应,现将商务部下达我省的第二批获得供港活猪出口经营权注册养殖场供港活大猪出口配额安排如下(详见附表)。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供港活猪出口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货源,切实提高配额的使用率,保证供货任务完成。商务部将对新获权的注册养殖场配额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附件:广东第二批注册养殖场供港活大猪配额安排表

 

二○○八年二月三日

 

附表

                                  广东第二批注册养殖场供港活大猪配额安排表

数量:头

单位名称

出口企业代码

配额数量

备注

(合计)

 

62400

 

广东瑞昌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4400737563713

4800

 

河源广南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4400781161439

4800

 

台山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

4400712378968

4800

 

广州市广三保畜牧有限公司

4401749905004

4800

 

中山农牧有限公司

4400618081594

4800

 

陆丰丰田畜产有限公司

4400617465377

4800

 

廉江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4400733123286

4800

 

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

4400197122254

4800

 

潮州市凤新良种养殖场

4400282329620

4800

 

龙川种猪场

4400736175081

4800

 

博罗县泰美畜牧有限公司

4400196137964

4800

 

惠州市泉新农牧有限公司

4400722467649

4800

 

惠州荔枝城畜牧公司

440019600132x

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