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粤外经贸管函〔2008〕156号
关于调增2008年8月3日-31日
供港活鸡配额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关于追加2008年8月3日-8月31日供港活禽配额的通知》(商穗特月配禽〔2008〕10号),调增我省2008年8月3日-31日供香港活鸡配额(具体安排见附表)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商务部《供港活家禽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特办《供港活禽日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活鸡出口工作。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表:调增2008年8月3-31日供港活鸡配额安排表 [下载XLS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