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外经贸管函〔2008156

 

关于调增200883日-31

供港活鸡配额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关于追加200883日-831日供港活禽配额的通知》(商穗特月配禽〔200810号),调增我省200883日-31日供香港活鸡配额(具体安排见附表)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商务部《供港活家禽出口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特办《供港活禽日配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活鸡出口工作。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表:调增20088331日供港活鸡配额安排表 [下载XLS文件]